按照《中共芦山县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县直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芦机工委〔2017〕4号)及《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雅委办〔2017〕20号)要求,2月23日上午,芦山县交通运输局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并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总支书记杨建和同志主持会议,县政府口党委周杨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首先由芦山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支部书记领学《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指出,省委出台的《实施办法》目的在于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全面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整治责任。
随后,结合芦山县交通运输局实际,芦山县交通运输系统各支部开展了2016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各支部书记就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的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内容对2016年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述职,老年支部书记作了书面述职。在每位支部书记报告后,参会党员均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支部在2016年取得的成绩进行了肯定,也对各支部2017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建议,总支书记杨建和也代表局党委书记尹体强同志对各支部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在听取了芦山县交通运输局各支部2016年党建述职后,芦山县政府党委周杨同志对我局党建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做好谋划,新的一年,对照整理,做好计划、措施,使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教育和监督,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有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最后,参会党员对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显示,参会人员对芦山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职责情况满意度达89%,对芦山县公路养护段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职责情况满意度达85%,对芦山县运管所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职责情况满意度达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