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座落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06669号 雅市国用(2002)字第1771-711号 |
李贵常 |
朱树英 |
房屋 |
朱树英 |
雨城区南四路49号4栋3单元7号 |
2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06916号 雅市国用(2002)字第1771-192号 |
蒋世雄 |
羊琼华 |
房屋 |
羊琼华 |
雨城区南四路80号3幢8号 |
3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07007号 雅市国用(2002)字第2152-188号 |
冷淑群 |
何建兰 |
房屋 |
何建兰 |
雨城区果园路74号4幢3单元4号 |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