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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对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1-09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赵雅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出租车管理、提升雅安城市形象的建议》(第70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的建议及时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破旧出租车辆的淘汰更新问题

目前我市雨城区共有出租汽车281辆,按照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出租汽车使用年限到期后,对原有的的普桑、捷达等普通车型出租汽车统一更换为上海大众朗逸、速腾中级车型。2013年至今已新增更换133辆出租汽车,车辆档次有明显提高。

二、关于规范出租车司机服务的问题

今年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的契机,我们已先后多次对城区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统一培训,出租汽车公司也定期对驾驶员加强了培训教育,要求严格执行出租汽车营运相关规定,做到安全行车,礼貌待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关于严厉打击违反乘客意愿强行拼车重复收费和随意拒载等行为的问题

为确保城区客运秩序良好,我们已加大对违规营运出租汽车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已查处了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等违规营运出租汽车16辆,并对违规营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给予停运三天、待岗学习的处罚,并记入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档案。同时,对拼车等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统一制作了《乘客须知》张贴在出租汽车内,接受市民监督。《乘客须知》的内容包括:“对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驾驶员不按规定向乘客出具发票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

四、关于专项治理区县出租车跑雅安市区的问题

根据交通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指出租车可包车到异地,严禁在异地打街巡游揽客,可在异地返回注册地途中顺带搭乘乘客。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通报了各区县运管所,要求各所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异地揽客的打击力度,对违规营运的出租汽车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秩序。

今年,市运管处以“雅安市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及“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诚信、优质服务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了2016年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活动集中行动,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共查处违法违规出租汽车16辆次,异地违规经营出租汽车5辆次,更好的规范了出租汽车行业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出租企业加大对出租车驾驶员培训力度,强化对违规运营出租汽车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出租行业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出行服务。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欢迎您继续对交通运输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回复如有不尽之处,请函告或电告。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29日

(联系人:崔炳龙,联系电话:26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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