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成蓉因保管不善,将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23号12栋1单元1层2号房屋的房产证(证号:雅房权证雨城字第0118940号)、土地证(证号:雅市国用(2016)第545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成蓉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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