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供销社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二、会议人员的组成:市供销社党委会议由党委成员组成,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列席人员根据需要确定;市供销社主任办公会议由行政班子成员组成,由市供销社主任主持,列席人员根据需要确定;市供销社行政办公会议由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组成,市供销社主任主持,列席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议,学习有关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研究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研究分析本系统内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解决措施。
(四)研究决定本机关干部人事任免、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调动、年度考核评议、工作计划安排、领导班子分工、“四好”班子创建、重大财务开支、资产经营管理、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等重大事项。
四、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如需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五、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应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其他成员及时通报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决定事项。
六、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