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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旅游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来源:市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6-12-28 10: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旅游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1

主体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评审并指导实施县(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本市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组织雅安整体利益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指导涉外旅游和港澳台旅游工作。

(四)负责全市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审核、申报旅行社;负责向省旅游局推荐三星级及以上的饭店,负责全市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全市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和复核工作;指导、推荐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和复核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减少和行业组织(协会)的业务工作。

(六)监测旅游经济运行,做好旅游经济运行分析,收集、发布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工作。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八)负责电影节、茶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日常筹备工作,策划活动方案,衔接协调筹办单位,负责活动的招商、组织实施与业界的交流合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旅游项目的包装论证、招商引资和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旅游商品开发、红色旅游等工作。

(十)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承担旅游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咨询服务;负责旅游电子政务网建设和维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我市旅游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等企业信息化工作;利用互联网、通信平台等高科技手段为雅安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场促销活动服务。

(十一)负责假日旅游协调,开展假期旅游安全检查和迎接准备工作,牵头做好假日旅游接待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旅游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受理行政辖区内的旅游投诉、咨询;负责全市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县(区)旅游执法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担市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边界

 

 

 

 

 

 

 

 

 

 

 

 

 

 

2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责任主体

质量规范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书面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关于“旅行社的设立”相关要求,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提出是否同意设立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对于经营和管理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实施动态监管。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雅安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科:0835—2224457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景区景点讲解人员资格认定

责任主体

质量规范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旅游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设立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对于经营和管理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实施动态监管。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雅安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科:0835—2224457

 

 

 

 

3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 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4. 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未按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未按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6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7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8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9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10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1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1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1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游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的,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游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的,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1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游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团的,发现旅游者在境内外非法滞留,擅自分团、脱团的,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游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团的,发现旅游者在境内外非法滞留,擅自分团、脱团的,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1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游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游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16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游社拒绝履行合同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游社拒绝履行合同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17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游社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游社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18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游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游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19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20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动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2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导游、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导游、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2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2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未按核定的服务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未按核定的服务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2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2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26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27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设立分社、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28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明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29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30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3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3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3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旅行社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3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3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委派的导游、领队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以拒绝履行合同相威胁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委派的导游、领队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以拒绝履行合同相威胁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36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委派的导游、领队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委派的导游、领队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37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委派的导游、领队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委派的导游、领队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38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要求其委派的导游、领队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39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40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4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4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4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及委派的导游和领队人员对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领队人员对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4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擅自引进外资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擅自引进外商投资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4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设立的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办事机构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设立的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办事机构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46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47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48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49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导游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50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导游人员未佩戴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导游未佩戴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5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导游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5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导游人员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导游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5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导游人员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导游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5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导游人员欺骗、胁迫旅游者旅游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导游人员欺骗、胁迫旅游者旅游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5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违法使用旅游质量标准等级的称谓和标识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违法使用旅游质量标准等级的称谓和标识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56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伪造、涂改、买卖、转借旅游从业证书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伪造、涂改、买卖、转借旅游从业证书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四川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57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向领队人员收取费用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向领队人员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四川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58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未制定旅游团队运行计划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未制定旅游团队运行计划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59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游景区景点提供无导游证、讲解证的人员在旅游景区内从事导游讲解有偿服务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游景区景点提供无导游证、讲解证的人员在旅游景区内从事导游讲解有偿服务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60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游经营者违法租用汽车和船舶从事旅游活动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游经营者违法租用汽车和船舶从事旅游活动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6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出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6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擅自经营或者以商务、考察、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擅自经营或者以商务、考察、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6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序号

6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领队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领队证,或者在从事领队业务时未佩戴领队证的处罚

责任主体

雅安市旅游执法支队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领队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领队证,或者在从事领队业务时未佩戴领队证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旅游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查责任:旅游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5-22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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