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王中芬于2016年12月23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廖渊明,位于雨城区八一路53号1单元4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王中芬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雅房权证监证字第0081807号 雅房权证监证字第0081808号 雅市国用(2011)第32376号 |
廖渊明 |
王中芬 |
房屋 |
雨城区八一路53号1单元4号 |
|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