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委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工会、妇女和群团开展各类活动。
2.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引导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3.关心在职职工和离退休干部的身体健康,适时进行健康体检,配合机关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困难职工生活。
3.在委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类形式的妇女活动、青年交谊活动和学习竞赛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与相关单位或区县的联谊活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提升机关活力。
4.认真开展群团有关工作,协助党组织开展好队在职职工直系亲属去世、调离、离退休慰问活动,开展年末对职工家属的慰问活动,开展对在职职工和离退休干部生日慰问活动,开展对在职职工和离退休干部住院慰问活动。
(2016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