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值守制度
(一)市农业园区管委会全体同志必须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包括因公出差)需要离开雅安,事前必须经领导同意,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以最快速度到达工作岗位。
(二)工作时间,办公室设置突发事件信息接报专用电话和传真机,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接报,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按照事件分类及时通知相关分管副主任;分管副主任立即进行核实研判,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专职副主任。
二、应急处置制度
(一)核实研判。业务科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采取条块结合方式,在第一时间核实、核准相关信息,初步判定事件级别。
(二)分级处理。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暂不需要市上处理的突发事件,承办科加强信息监控和跟踪,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承办科应立即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提出处置措施建议。
(三)相关处置。启动应急处置后,承办科必须立即到位,报分管领导,同时将领导指示传达到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加强跟踪、督促和落实,并抄送办公室;承办科根据事件级别、事态发展向分管副主任提出赶赴现场或是否上报的建议。
(四)后续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如属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承办科应催促有关单位在一周内写出总结报告,并整理相关文档,统一交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同志存档。
(2016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