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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信访制度

来源:市农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6-12-19 15: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来访

(一)处理原则

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做好疏导,恰当处理。

(二)接待规范

1.登记:登记好来访者的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2.初问:摸清来访者反映问题的分类归口。

3.直复:能够直接答复处理的,依据有关政策明确给予答复。对不属于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的责任范围,应当为来访者提出合理的建议。

4.处理:属于市农业园区管委会职责范围的信访,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交有关科室处复,并由处复科室做好记录,为来访者留下联络人的联系电话。

5.疏导:疏导和劝阻越级上访人员,对违法上访人员交由公安部门处理。本委有责任作出处理决定的,要及时、恰当、正确处理;对政策无明确规定的,要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二、来信(信箱)

(一)处理原则

及时拆阅,认真登记,把握时限,恰当处理。

(二)处理规范

1.拆阅:对不属于本单位范围内的来信及时转退。

2.登记:属于市农业园区管委会职责范围的信访,将来信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逐项登记,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类处理,按照职责权限转交、交办或直接办理。

3.办理:涉及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的信访,由办公室交由相关科室办理。

4.复信:经调查核实的信访事项,相关科室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办理意见后由负责科室按要求回复信访人。

(2016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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