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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督查督办制度

来源:市农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6-12-16 17: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主要内容

1.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2.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交办、督办事项;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交办事项;

4.管委会领导交办、批办、督办事项;

5.管委会办公会的重要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6.市人大、市政协会议相关建议提案的处理;

7.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议案和工作要求;

8.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办理情况;

9.管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原则。紧紧围绕本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狠抓督促落实;

2.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有令必行原则。凡上级部门决策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有令必办;

4.归口办理原则。对涉及相关业务科室的督办事项,承办科室负责及时完成;

5.注重实效原则。开展督促检查,跟踪督办,使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重在落实。

三、工作流程

由办公室负责督察督办工作。流程包括拟办、立项登记、交办、催办、办结和归档六个环节。

拟办——接到交办事项后,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包括承办科室、承办时限及具体工作要求等,并报领导审定。

立项登记——办理意见确定后,即可登记立项。立项要坚持一事一项的原则,立项时要登记编号,以备存查。

交办——交办采取纸质交办和电子政务交办并行的方式,督查事项先发送至承办科室,再由督查督办人员将纸质督办材料送至承办科室。承办科室确定督查事项承办人。

催办——为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督查督办人员应主动跟承办科室及承办人沟通衔接,适时加以查办催办。同时,积极协助承办科室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办结——承办人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将分管领导签发的办理情况相关纸质及电子文档及时反馈给督查督办人员。督查督办人员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交办时所提的要求,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要退回承办科室补办或重办;对符合交办要求的,呈报领导阅知。督查督办人员要将办理过程的重要情况和办理结果详细记录,以备查询。

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督查督办人员将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领导批示、办结报告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四、督查督办结果运用

由办公室登记督查督办结果,对违反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总次数比例(年度登记办结事项)年度排名前两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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