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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探索“4+”模式助推供销社改革深入开展

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6-12-15 23: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汉源县结合实际,通过“根植农业,产业相融”,探索“4+”模式,引领产业有机融合,创新销售扶贫模式,保障供销社资产保值增值,构建服务“三农”新体系,全面助推供销社改革深入开展。

一、“品牌+合作社+农户”,引领产业有机融合

一是走品牌兴企之路。在汉源花椒主产区建立第一家花椒油厂,注册“黎红”牌商标,以310万元净资产与华润集团下属五丰食品公司合资组建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占地80多亩,注册资金6000万元,总资产达2亿元以上,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设备最优、质量最佳、检测齐备的花椒油生产企业。二是打造特色专业合作社。引导创建花椒专业合作社、雪山皇木、雅伦水果等10个以“绿色有机”为产品特色的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在获取市场信息、开拓农产品市场、降低农产品成本、规避生产风险等方面的优势,变农户零散农业为专业合作社规模农业,从农产品繁育、种植栽培、病虫害防治、开辟销售渠道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专业服务。三是有效“链接”品牌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充分利用品牌企业的生产规模和销售平台,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产品质量有保障、产品数量规模大的优势,形成良种繁育、种植生产、收购加工、流通销售一条龙产业链,示范引领地方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让农户从中切切实实得到实惠。

二、“互联网+党建+扶贫”,创新销售扶贫模式

利用县委组织部创建的204个乡镇活动中心,以汉源县63个贫困村为重点,以“特色产品走出去”“名优商品引进来”为核心,汉源县供销社与汉源红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建设“阳光汉源村级服务站”,截止到6月,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村级服务站71家。村级服务站具有批发交易、商品销售、零售交易、在线业务、网上代购、网上代卖、收发快递及物流、代办测土配肥、庄稼医院、农技咨询、大田托管、农产品包装设计、农产品营销、农产品溯源、电商知识培训、电商一站式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服务平台对接等功能。通过互联网、党建和供销社改革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商品化率,推进了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在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同时,帮助贫困农民创收增收、脱贫致富。

三、“集团管理+混合所有”,保障供销社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实现集团化管理。将原花椒油厂、富林供销社等八家社有企业资产入股组成汉源县黎红发展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现有总资产2400多万元。公司实行集团化管理,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为供销社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探索采取混合所有制模式。改变供销社原有单一的所有制模式,采取混合所有制交叉持股形式,参股控股多家企业,涉足超市、食品加工、金融等领域。投资2500万元,建成汉源县鑫馨超市大楼,与鑫馨超市合作,利润按3:7分成。抓住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机遇,参股汉源县农村信用社,成为该社的股东之一。引进华润集团旗下三九药业和五丰食品公司,组建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供销社持股45%,年分红3000万元。混合所有制交叉持股形式,盘活了供销社闲置资产,有效规避了投资风险,确保了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基层社+联合社”,构建服务“三农”新体系

一是探索建立供销社新型基层社。建成富林、九襄、大树等乡镇基层社7个,将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将九洪、大丰盛园等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基层社进行工商登记,大大增加了基层社的覆盖范围。同时,在基层社“领头羊”的选任上狠下功夫,目前,10个基层社负责人中有村委会主任2名,农村能人、“土专家”8名。二是探索建立联合社。单一合作社受发展规模小、经营实力弱、市场竞争力有限的制约,为摆脱这一发展桎梏,2013年,分别组建了汉源湖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汉源县阳光果都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两家联合社。联合社实力雄厚,拥有统一的技术管理标准、统一的包装、统一的营销、统一的管理协调;基层社机制灵活,更加贴近农村农民。二者相互融合,相得益彰,使优势不断得以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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