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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班子收到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函”精准落实“四类清单”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12-15 23: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期,雨城区委班子成员收到了一份由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提醒函。提醒函上分别列明了区委书记、区长、区纪委书记及其他常委四类履责主体需要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确保区委班子各成员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工作实”。

“四类清单”对照省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通知》和雅委廉办《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把抽象的责任内容分解为具体的任务要求,确保可实行、可操作,成为区委班子成员履责的“硬杠杠”。其中,规定区委书记5类14项清单、区委副书记及区长5类13项、区纪委书记6类15项、其他常委5类11项。

“四类清单”在把握共性的同时突出个性,清单内容不仅包括上级规定必须履行的共性清单,还包括突出区委班子各成员岗位特点、工作职责的个性清单。如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一项,在提出必须完成的任务目标同时,分别列出每位班子成员所联系乡镇半年测评的综合指数得分和全市排位名次,确保各班子成员知晓情况,认真履责。同时对专题调研、督导检查、讲廉政党课等履责情况分别设定了量化要求和落实时限,对每个责任主体的履责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四类清单”以“提醒函”的形式发送,将主体责任“点球”踢给区委班子成员,要求班子成员审核签字后,报市纪委备案。同时,进一步确定区委4类18项和乡镇(街道、新区)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4类14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并要求乡镇(街道)、部门对照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责任清单,有效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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