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民发〔2016〕18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现就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红线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指导、监管和服务,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
各县(区)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掌握辖区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按照紧急通知的相关要求,成立联合检查组,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彻底摸排辖区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发动乡镇(街道)民政所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一线防控力量,深入辖区农村、社区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网格排查,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导帮助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确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制度,履行管理职责,强化安全意识,督促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主动与公安消防机关沟通,做好协同配合,明确工作措施,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对各县(区)开展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冬季消防安全自查的情况,市民政局将适时进行抽查。
雅安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