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市级领导同志赴县(区)和基层、联系指导贫困村调研督导工作方案》以及《雅安市集中开展“走基层、送温暖”实施方案》中对“走基层、送温暖”开展督导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对各县(区)开展送温暖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安排
从2016年12月1日起12月20日止,具体到县(区)的时间由各牵头领导确定。
二、督查人员组成
此次督查共分8个组进行,其中:
名山区,由张先明同志牵头,联络科室单位为办公室;
雨城区,由邱君丽同志牵头,联络科室为救灾科;
芦山县,由熊超同志牵头,联络科室为规划财务科;
天全县,由张楠同志牵头,联络科室为优抚安置科;
宝兴县,由郑建华同志牵头,联络科室为区划地名科;
荥经县,由唐强同志牵头,联络科室为基层政权科;
汉源县,由屈永久同志牵头,联络科室为社会救助科;
石棉县,由韩峰伟同志牵头,联络科室为社会福利科;
各组在开展督查时,可结合当前重建收官、民生工作和年终考评等工作一并进行,参加人员除联络科室外,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与督促检查。原11月8日我局印发的《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事、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方案》(雅民发〔2016〕131号)中的督查分组以此通知为准。
三、督查工作内容
此次督查,主要是检查各县(区)“走基层、送温暖”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1.困难群众过冬现状和需求调查摸底情况,相关台帐、档案建立情况。
2.救助方案制定情况,相关信息公开公示情况。
3.过冬御寒物资筹备情况,物资发放情况。
4.是否做到高寒山区在11月20日前、其它地区在12月10日前发放完毕。
各县(区)在接受检查时,应书面提供上述工作开展情况。各督查组应在12月15日前向局办公室书面提交所督查县(区)送温暖工作的情况。
特此通知!
雅安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