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坐落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14553号 雅国用(98)字第22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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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淑华 |
房屋 |
胡淑华 |
雨城区挺进路238号3幢1单元2号 |
2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05238号 雅国用(97)字第21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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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惠娟 |
房屋 |
梁惠娟 |
雨城区桃花巷126号4幢2楼7号 |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