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法律进机关。市、县(区)党政四大班子带头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组织会前学法100余次,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对新任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建立运行公务员法纪警示教育基地16个。二是法律进学校。在全市中小学共配备280名法制副校长、144名法制辅导员,开展培训达334场次,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8个。三是法律进乡村(社区)。建立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62个,与193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法律顾问进万村(社区)协议,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四是法律进寺庙。指导34处宗教场所建立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开展教职人员法律知识培训7期。五是法律进企业。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国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60名,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培训10次,组织25户民营企业申报创建“雅安市诚信守法示范民营企业”。六是法律进单位。在公园、车站、医院等人流密集地点悬挂大型法治公益广告牌16个(幅)、悬挂标语横幅51条(幅),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10场次。七是法律进重建。全市在城乡住房、地灾治理、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建立人民调解室167个,在重建地区推行“调解普法”模式,制作张贴调解民谚、劝和箴言10000余条,建成温馨调解室91个、调解文化示范大院16个,积极营造和谐重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