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法律进重建”服务重建项目。引导律师担任重建业主及施工企业等法律顾问185家,为企业项目实施提出法律专项建议468件次。依法有序在芦山、雨城等县区开展灾后重建安置房抽签分房现场监督公证36次。二是“调解进项目”化解矛盾纠纷。全市共设立项目人民调解室167个,成功化解涉及重建项目矛盾纠纷12775件。三是创新法治扶贫载体,以依法治理服务如期脱贫。通过开展帮助贫困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帮助贫困村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帮助贫困村完善一个村规民约、帮助贫困村群众掌握一套维权方法、帮助贫困村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等活动,助力脱贫攻坚战。在乡村设立法制辅导站6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62个、法制宣传栏571个,与193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协议,稳步提升贫困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