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
经2016年局党委第23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部分科室工作职责,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整合儿童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厅办〔2016〕109号)精神,将社会福利科原承担的儿童福利工作移交社会事务科。
二、按照业务归口、城乡统筹的原则,为统筹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社会救助科原承担的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移交社会福利科。
三、按照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将其它相关科室原承担的行政审批工作统一移交行政审批科。
移交工作由交出科室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在年底前完成移交。各相关领导和科室要切实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工作不脱节、不延误。2016年的上述工作仍由原科室负责。
雅安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