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综改办在组织各县(区)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以下简称“运维机制”)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基础上,于11月中旬对雨城区、汉源县“运维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积极稳妥推进示范工作。2012年,省上启动“运维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2013年,雨城区、汉源县被纳入整县推进县(区),这标志着我市“运维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14年,“运维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被纳入全省“19件民生实事”加以重点推进,芦山县、宝兴县列入全省整县推进范围,名山区、荥经县、石棉县、天全县纳入局部推进范围。2015年,“运维机制”建设实现全覆盖。2016年,全面建立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二)按照标准落实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每个村(社)5万元/年,省上认定的村补助3万元/年,县(区)自行安排的自行解决。2013年,雨城区、汉源县395个村(社)纳入全省“运维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财政投入1,975万元;2014年,除名山区有132个村没有试点外,全市887个村(社)推行了此项工作,财政投入4,863.2万元;2015年,全市1,019个村(社)实施“运维机制”建设,财政投入5,095万元,实现全覆盖;2016年,按照省上要求,全面建立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每村8万元/年(中省4万元/年)、每社区3万元/年(中省1万元/年)的补助标准,其余资金由市县(区)足额安排的要求,各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8,346万元,切实保障全市1,017个村、70个社区基层组织正常开展活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村级办公运转等服务群众的必要支出。据统计,2013-2016年,累计投入财政补助资金20,279.2万元。其中:中省补助10,951万元、市级安排728.4万元、县(区)配套8,599.8万元。
二、具体做法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村务管理积极性。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三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四是注重资金整合工作。五是强化补助资金监管。六是广泛推行群众认可。
(二)坚持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手册》进行操作。走好“九步”:政策宣传、群众提议、拟定草案、村民决议、方案审核审批备案、签订合同实施项目、验收考评、资金兑付、资料归档。把好“六关”。一是把好项目选定关。二是把好项目审查关。三是把好合同签订关。四是严把质量评定关。五是把好公开公示关。六是把好考核落实关。
三、取得成效
(一)初步构建起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基本体系
开展“运维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经过近4年的实践,初步实现“三个建立”:建立促进村民生产、方便村民生活的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系;建立保障有力、满足农村公共服务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村民民主参与、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运维机制”。
(二)大大激发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干事的热情
开展“运维机制”建设是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平台,是解决农村公共服务差异化需求的重要手段,大大激发了村组干部主动作为,充分调动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谋求发展的热情,夯实了党在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提高了引领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三)不断推动基层组织领导方式的有效转变
一是创新议事机制。项目实施由过去的“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由“替民做主”到“民主决策”,由“规划做到”到“需求做到”,始终坚持“村民议、村民定”。二是创新管理机制。乡镇政府指导,村级组织具体组织、引导、协调、服务,村民自我管理,社会组织多方参与,把村务管理权最大限度交给村民。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实行“财政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三管齐下的监督机制。
四、存在问题
(一)建设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滞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无统一的规划,建设标准、设施标准、人员配备标准、财力匹配标准不统一,村与村之间公共服务建设发展不平衡。
(二)农村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不足。目前的经费补助标准太低,仅能提供基本的村级公共服务。像雅安这样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地方财政可用财力有限,在政府可提供村级公共服务方面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特别是经历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和“4.20”芦山强烈地震后,国家投入了巨额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结束后,所形成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设施、水利设施等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维护需要不小的资金投入,否则,这些公共设施难以持续发挥效益。
(三)农村专业服务人才缺乏,信息服务平台尚需建立。农村公共服务是一项新生事物,有的项目简单易操作,而类似卫生保健、农业科技推广、法律咨询等项目,专业性很强,相应对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很高,这方面,农村人才匮乏。同时,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尚未建立完善。
(四)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尚未健全。公共设施建起来,关键是要有一个长效维护的制度机制,使维护经费有保障、管护工作有队伍、维护运行有制度,使已建成的基础设施持续有效发挥作用,使整治过的农村环境长期保持。
五、工作建议
(一)统筹规划,细化标准。要编制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做到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细化农村公共服务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人员配备标准、财力匹配标准。
(二)整合资金,加大投入。积极向上反映农村“运维机制”建设资金的缺口问题,争取中央和省上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争取在国家层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民间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引导多渠道、多元化投入;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产品投资利益补偿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补助、信贷贴息、参股经营、融资担保等手段,为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县(区)政府要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投入。
(三)提升技能,搭建平台。建立农业专家下农村服务制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农民的能力,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上的困难。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大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等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建立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村村通、户户用”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搭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各种必需的科技咨询、市场信息、气象信息等服务。
(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落实农村基础性公益事业管护养护责任主体。对村内由“一事一议”建成的基础性公益项目,由村进行管理和养护,确定养护人员,费用由村承担。对部分设施可实行明确产权所有人和收费标准,以费养护。同时,建设好、管护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不能只靠少数管护人员,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调动、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发动村民制定村规民约,签订管护目标责任书,搞好组织发动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