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西志玛、罗兆强因保管不善,将雨城区上溪沟巷10号“国贸大厦”2单元9楼45号房屋的房产证(雅房权证字第0092516号、雅房权证字第0092517号)、土地使用证(雅市国用【2013】第383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扎西志玛、罗兆强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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