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兴县纪委、监察局切实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如实完成。
监督检查形成制度化。各主责部门制定一套监督检查方案,生成一份监督检查记录单,完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两本台账,最后形成一份监督检查报告和一份监督检查月报表,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问题整改注意“发点球”。对各级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采取“发点球”的方式,点对点地向问题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将问题整改完成的予以销号;未整改完成的实行挂号管理,直至整改完成。县纪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或拖延整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专项检查侧重关键点。针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易发多发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定了59项专项监督检查任务,分别落实给责任单位,每月坚持开展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共发现问题183个,发出整改通知书78份,整改问题183个。
执纪问责实行常态化。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提醒谈话10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4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进行组织处理12人(其中责令辞职1人,诫勉谈话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