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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11-24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2号令,2004年),兹定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二、听证会举办机构: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三、听证会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四、听证会地点: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雅安市雨城区华兴街富豪家私城四楼)。

五、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4日- 12月16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六、报名地点: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科报名。联系人:杨瑶,联系电话:2231410。听证代表按听证须知相关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确定。

七、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雅安市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雅安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其中法人组织听证代表不超过5名,公民听证代表不超过4名。报名人数超过以上限额时,由市国土资源局采取随机抽选方式确定。

2、获得参加听证会资格的代表,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

3、听证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雅安市城市规划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听证代表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举办机构。没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以书面形式向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中的有关资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的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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