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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全面推行“五步工作法” 落实欠薪治理主体责任显成效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11-21 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年来,雅安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农民工欠薪治理文件精神,紧紧牵住农民工欠薪治理主体责任“牛鼻子”,大胆探索,全面推行了“五步工作法”,有效破解了处理职责不清、处理责任不明、处理效果不佳的瓶颈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处理职责。雅安市本级和6县2区均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以正式文件方式明确了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农民工欠薪治理方面的职责。并由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不定期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强化责任意识。

二是推行“监管责任告知函+处理责任交办函”,交办处理责任。市、县(区)两级联席办在新项目开工后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监管责任告知函”,告知其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应该履行的监管职责;之后在日常巡查、摸底排查、专项检查等活动中或通过举报投诉渠道发现有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处理责任交办函”,限期协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函告联席办。

三是坚持领导包案和约谈制度,跟踪落实处理责任。对拖欠案情复杂、农民工人数较多、拖欠金额较大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均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或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包案,亲自协调,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凡是未在市联席办交办时限内妥善处理的,市联席办总召集人将约谈负责牵头处理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凡是未在县(区)联席办交办时限内妥善处理的,该县(区)联席办总召集人将约谈负责牵头处理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传导责任,确保拖欠案件妥善解决。

四是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今年,雅安市政府还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细化了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实行倒扣分,检验处理效果。

五是坚持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处理效果差的,将严格追究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或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五个步骤,既是五种办法,也是五种制度,层层跟进,环环相扣,相互支撑,构建起了一套落实欠薪治理主体责任的框架体系,并被实践证明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确保雅安在建设工程和农民工数量短期内成倍增加的背景下实现了连续3年基本无拖欠的阶段性目标,保持了灾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为灾后恢复重建顺利推进和雅安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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