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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名山区灵康零售药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6-08-15 17: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主要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雅)食药监食罚〔2016〕(26)号

雅安市名山区灵康零售药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雅安市名山区灵康零售药店

营业执照编号:*********

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吊证。

2016年8月15日自动履行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15日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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