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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坚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11-11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何志坚因保管不善,将雨城区雅州大道99号9栋2单元12层1204号房屋的房产证(雨城:0102276号)、土地使用证(雅市国用【2014】第448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志坚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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