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坚因保管不善,将雨城区雅州大道99号9栋2单元12层1204号房屋的房产证(雨城:0102276号)、土地使用证(雅市国用【2014】第448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志坚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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