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9日,由省煤监局执法监督处徐庭东处长带队的省安委会督查组对我市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督查组听取了雅安市安监局、荥经县和雨城区安监局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抽查了荥经县齐心煤业有限公司、荥经县丰源煤业有限公司、雅安市大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市雅能煤业有限公司4家煤矿企业,分别对关闭煤矿监管情况、停产矿井值班值守情况、生产矿井瓦斯灾害防治及人员配备、瓦斯防治综合制度落实、通风瓦斯管理、瓦斯抽采管理、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及矿级领导带班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两个县(区)安监局贯彻落实(川安办[2016]49号文)、“市包县、县包矿”制度、复产复工验收程序、采掘头面审批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雅安市安监局和荥经县、雨城区政府及被检查企业交换了意见,并就深刻吸取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作出了具体要求。
省煤监局川西分局书记李良辉、调研员郭法、雅安市安监局煤管科长马运江、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漆贵良、荥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勇及荥经县、雨城区安监局相关人员等陪同参加了本次督查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