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服刑人员信息沟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要求各县(区)司法局每月25日前完成“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本地服刑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走村入户进行核查,及时、准确掌握了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和家庭状况,并提出帮教计划。2015年至今,全市共核查服刑人员信息640人,核查成功624人,反馈624人。
二是做好刑释人员信息对接。充分利用网络和邮政两大平台,做好刑释人员信息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县(区)司法局将刑释人员释放通知书、帮教协议、基本情况表和帮教记录等各种纸质材料数字化,建立成册,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建立回归社会危险评估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2015年至今,全市共回归刑满释放人员808人,所有人员均建立了相关信息档案。
三是做好刑释人员衔接管理。严格按照“放出来有人接,接回来有人管”的目标做好刑释人员的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必接必送”措施。重点帮教对象由监狱民警亲自送回或组织人员接回,杜绝脱管、漏管现象。一般帮教对象则由第一时间联系其家庭成员或所在村(社)及时从监狱接回。2015年至今,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808人,安置808人,帮教808人。落实必接必送115人,亲属和村组干部接回69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