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县区、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普法依法治理目标、内容、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形成“系统抓、抓系统”的普法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季度督查、专项检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按季度对县区、部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对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在全市通报,运用考核手段有效促进全市普法教育。建立运行示范带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开展多层次宽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龙头效应,扩点成面带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开展了法治示范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活动,由宣传、教育部门牵头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由工商、国资部门牵头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由民政部门牵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由政府法制办牵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由统战、民宗部门牵头开展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建立运行基层定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延伸普法依法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组织开展“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全市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主动到基层一线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援助,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为全市行政村配备法律顾问,运行乡村法律顾问“三定一免”工作机制,定时定点定人免费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860名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干部兼任村社区“两委”副职,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