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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开展打击新型网络传销行动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6-10-25 16: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四川省工商局从9月底开始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新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打击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打击依托微信平台,以“微商”为名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

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正确研判当地网络传销活动情况,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集中时间和力量共同开展打击行动。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一般参与人员、违法人员开展行政查处以及监管、整改和取缔涉事公司,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通过集中打击行动,力争查处一批传销组织、抓获一批传销分子、摧毁一批传销网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同时,强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资源,对此次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揭露新型网络传销手法和害人本质,帮助群众识别和抵制传销违法活动。据悉,全省公安机关同期开展了打击新型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开展刑事打击。

省工商局提醒,网络传销不受地域限制,违法成本低、传播速度快、欺骗性更大,严重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家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自觉远离传销。若发现传销违法活动,应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举报。(撰稿: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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