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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策解答(1)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10-21 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哪些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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