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40号)精神,雅安市积极落实工伤人员调待政策。此次调待,每月共计为133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增加伤残津贴30410元, 220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20900元,97名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人员增加生活护理费8596元,还为347名办理了退休手续且定期待遇已纳入基本养老基金支付的工伤人员,分别按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2016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规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了定期待遇的补差,每月补差金额共计17542元。所有工伤人员待遇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顺利完成本次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