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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行政权力清单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6-10-10 10: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并依据雅商粮审[2016]1号和川商审批[2016]218号文件,现将市商务和粮食局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公示如下: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行政权力项目目录

权力类型

序号

行政权力项目

行政许可(3项)

1

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2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3

粮食收购许可

行政处罚(86项)

1

对办展未按规定发布招展信息的处罚

2

对办展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3

对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不采取有效禁烟措施的处罚

4

对违法经营美容美发业务的处罚

5

对特许人不具有2店1年资格的处罚

6

对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作特许人的处罚

7

对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后超期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8

对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时未按要求说明的处罚

9

对特许人未按时报送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处罚

10

对特许人未依法向被特许人披露相关信息的处罚

11

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不依法备案的处罚

12

对违反洗染业管理规定的处罚

13

对零售商或者供应商违反公平交易规定的处罚

14

对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处罚

15

对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发行与服务相关规定的处罚

16

对发卡企业违反资金管理及业务报告相关规定的处罚

17

对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未建立业务处理系统,发生重大或不可恢复的技术故障,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18

对违反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规定的处罚

19

对家庭服务机构违反经营规范的处罚

20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的处罚

21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的处罚

22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提供信息的处罚

23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的处罚

24

对经营者销售禁止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罚

25

对经营者收购禁止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罚

26

对经营者和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不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27

对经营者未设立销售台账,对销售情况进行如实、准确记录的处罚

28

对经营者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时,未向购买者明示产品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的处罚

29

对待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标识为旧货的处罚

30

对经营者将在流通过程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用于与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活动无关的领域的处罚

31

对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未建立旧电器电子经营者档案的处罚

32

对经营者未建立旧电器电子产品档案资料的处罚

33

对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未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的处罚

34

对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处罚

35

对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处罚

36

对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从事与赌博、色情活动相关的工作的处罚

37

对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处罚

38

对未按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处罚

39

对未按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的处罚

40

对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处罚

41

对未按规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处罚

42

对违反规定,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者与国外的个人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处罚

43

对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44

对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及时处理的处罚

45

对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务人员作出安排的处罚

46

对未将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副本以及劳务人员名单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47

对组织劳务人员出境后,未按规定向中国驻用工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报告的处罚

48

对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处罚

49

对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将其对劳务人员的安排方案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50

对违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的处罚

51

对零售商促销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52

对市场经营者违反商品现货市场经营规范相关规定的处罚

53

对典当行经营明令禁止业务的处罚

54

对典当行收当限制流通物或者处理绝当物未获得相应批准或者同意的处罚

55

对典当行及其股东资本不实,扰乱经营秩序的处罚

56

对违反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57

对主办方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处罚

58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

59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

60

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

61

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

62

对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

63

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

64

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65

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或者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66

对粮食经营者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前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67

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68

对粮食收购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处罚

69

对使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处罚

70

对未按规定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71

对未在粮食收购场所明示粮食收购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处罚

72

对未向售粮者出具粮食收购凭证,载明所收购粮食品种、质量等级、价格、数量和金额的处罚

73

对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的处罚

74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配备取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粮食质量检验人员、仓库保管员的或又无委托的处罚

75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装备有与所经营粮食种类和国家质量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相适应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没有能单独进行粮食检验工作的场所的或又无委托的处罚

76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检验员业务培训、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质量档案和质量事故处理等质量管理制度的处罚

77

对从事粮食储存的经营者仓储设施未符合国家有关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处罚

78

对从事粮食储存的经营者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或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混存,以及未按规定对霉变、病虫害超标粮食进行处理的处罚

79

对从事粮食储存经营者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超标使用化学药剂,以及粮库周围有有害污染源的处罚

80

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粮食出库或购进粮食无质检报告,或对质检报告弄虚作假的处罚

81

对在粮食交易过程中,粮食销售、加工、转化经营者未索取质检报告或对质检报告弄虚作假的处罚

82

对被污染或者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其质量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责令当事人转作饲料;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责令转作其他安全用途或者销毁

83

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

84

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

85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规使用“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的处罚

86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确认(2项)

1

报废车设立条件和规划认定

2

二手车交易市场确认

行政检查(5项)

1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监管

2

对外劳务经营企业违反合同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

3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4

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5

对粮食经营者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进行检查

其他行政权力(16项)

1

举办会展备案(含变更)

2

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

3

外商投资情况统计

4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

5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执行监督

6

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核定、收取、动用、退补、管理等

7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含企业代码管理)

8

典当行年审

9

出具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设立确认函并转报

10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核查

1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12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初审

13

再生资源回收备案

14

洗染业经营者备案

15

零售商促销备案

16

出具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开设店铺说明文件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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