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对4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总额控制,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乱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城镇基本医保基金特别是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的严峻压力。对超支的定点医院,严格按方案拒付总控超支款共1336.8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拒付633.05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拒付70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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