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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告作废肖敏宜《国有土地使用证》(雅地国用[2000]字第青江-001-2号)的通告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9-26 16: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房地产转让及安置补偿协议》李林、肖敏宜已于雅安市国家税务局达成补偿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现因雅安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雨城区雅州大道420号土地使用权证,但由于肖敏宜土地证已遗失,无法交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公告作废肖敏宜《国有土地使用证》(雅地国用[2000]字第青江-001-2号)。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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