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国英因购房取得地址朝阳街10号1单元6楼8号住宅用房一套,但由于未办理土地登记,现该房已转让给陶铣,现陶铣申请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初步审核,我局拟将朝阳街10号1单元6楼8号住宅用房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直接变更登记给陶铣,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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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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