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石棉县某企业向迎政乡前进村捐资3万元用于修建村道,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彭某某,以前进村村委会名义开具简易收据后,将此款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10月,彭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扶贫攻坚战的号角吹响后,石棉县纪委监察局以精准监督对标精准扶贫,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震慑,确保扶贫工作取得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的效果。
精准定位强化监督
坚持对各贫困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全面参与,全程监督,对监督检查的目标、对象、内容、方法步骤等提出明确要求。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扶贫开发中庸懒散浮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坚决查处滞留、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扶贫款物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每分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确保扶贫对象准确、群众认可、帮扶项目可行。
“走出去”听取群众心声
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公开栏、电视台、掌上微端等信息传播平台,把公示范围细化到“类、款、项、目”。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行风监督和评议。扶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结合“纪委书记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正风肃纪”等活动发放调查问卷900余份,广泛征求乡镇、部门对扶贫开发的意见和建议。
精准问责严查腐败行为
畅通电话、网络、微信等群众举报渠道,深入挖掘基层腐败问题线索。县、乡(镇)纪委把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督查25余次,督促整改问题9个,发现“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4起,对个别干部作风飘浮现象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