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综合考虑我市气候、水温等因素,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秋季禁渔,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2016年9月25日。在禁渔期间,全市境内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渔事活动,市场、宾馆、餐厅等涉渔场所全面禁止收购、销售野生鱼类和水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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