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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16年第10号)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08-22 14: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附件:雅安市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8月15日

雅安市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公司名称

申请事项

审查决定

雅安市隆旺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新办园林绿化三级

同意上报省厅

四川鑫高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升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升二级

增项: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同意上报省厅

雅安市前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升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升二级

同意上报省厅

四川金鸿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申请: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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