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审计局接受雅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本工程属“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现场审计工作已于2016年8月8日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内容。
新建安置房7918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估算总投资为2242万元。
(二)批复情况。
2014年6月17日,该项目经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服务局关于《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雅经开区审批〔2014〕2号)批准立项。
(三)参建单位。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直接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2014年3月27日,双方签订设计合同,设计费按标准收费下浮51%计取,暂定为259.76万元,设计费结算时以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结算的计算依据。
根据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关于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的评审意见》(雅经开财评审〔2014〕15号),审定招标控制上限价为13,889,972.00元。通过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由四川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2,904,045.00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2014年7月28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2,904,045.00元,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合同工期为240天。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4年12月17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5年7月27日,实际工期222天。
(五)新增变更实施情况。
2015年7月8日,雅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关于请求批准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工程(一期)设计变更的请示》(雅经开发投〔2015〕84号),向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局申请变更审批,预计减少投资100万元。变更内容:一是对土建和室内装修进行优化调整,属于工程投资调减的变更;二是安置房用地内1号楼与2号楼之间原有一条机耕道,为保证群众出行,需新建保通道路,属于设计单位在设计时未全面考虑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变更。
2015年7月13日,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工程(一期)设计变更的复函》(雅经开规建函〔2015〕61号),原则同意变更。
2015年9月10日,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关于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设计变更预算价的评审意见》(雅经开财评审〔2015〕09号),对设计变更进行了评审。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
该工程合同价为12,904,045.00元,施工单位编制并经建设单位审核的工程结算金额为10,242,176.29元。
(二)审计结果。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工程(一期)项目送审结算造价为10,242,176.29元,经审计,审定结算造价为9,811,240.18元,审减金额430,936.11元,审减率4.21%。审减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量计算有误等。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