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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指南等12项气象行业标准发布

来源: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6-08-03 10: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5月31日,中国气象局发布《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指南》《电网运行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产品》等12项气象行业标准。这12项标准自11月1日起实施。

《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指南》规定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农村传播的原则、预警信息等级与传播符号、预警信息的传播媒介、传播媒介对应的传播符号等,对于指导县级气象部门、媒体和单位与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县乡村开展农村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

《电网运行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产品》规定了服务于电网运行的气象预报预警产品名称、内容、提供服务的时间或条件及产品格式,可以用于指导全国气象服务部门开展电网运行气象服务,并进一步提高电网运行气象服务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技术含量,提高服务效益。

此次发布的其他10项气象行业标准包括《称重式降水测量仪》《花粉过敏气象指数》《温度计量实验室技术要求》《湿度计量实验室技术要求》《气象低速风洞技术条件》《气象卫星数据分类与编码规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弹药保险柜》《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建设规范》《大型桥梁防雷设计规范》《智能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截至目前,气象领域已发布国家标准59项(其中强制性标准4项)、行业标准335项、地方标准330多项。(此文转载自中国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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