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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机关两名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8-01 17: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6]460号),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巡警大队民警刘路和荥经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涛被表彰为“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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