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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司法局坚持探索“四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8-01 17: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司法局从基础工作入手,突出抓住行政执法关键环节,坚持不懈地探索依法行政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常态化的方式和路径,不断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一、培训制度化提升队伍素质

每年定期对市、县(区)司法局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及法制、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组织依法行政集中培训,重点加强司法行政法律依据适用、执法程序遵循、证据收集固定等实战能力训练,提升队伍运用法治方式有效监管的能力,保障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二、文书标准化厘清行权事项

制定完善《现场检查笔录》《投诉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法律服务投诉调查笔录》《公证员执业(诚信)档案》、《公证处执业档案》等格式文书,让行政执法人员和受监管法律服务机构都清楚行政检查的内容、要求,规定行政检查情况必须记录归档,一般性问题必须当场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严重问题则按行政处罚途径处理或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相关机关。

三、工作流程化规范行权行为

设计制作行政检查内部流程图与外部流程图,明确实施行政检查时至少要有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接受检查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必须在检查笔录上签字确认,检查情况记录要进入行政执法档案备查,同时登记录入市级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客观记录反映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状况。

四、监督常态化防范滥用职权

在业务科室外出执法或调查时,探索试行法制科不定期随机跟进式执法监督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同步监督,并评析执法人员是否熟知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及落实操作要求,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及时指出纠正,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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