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山县司法局副局长李现春及芦山县人民法院法官等一行到大川镇对滥伐林木罪的8名罪犯进行集中办理社区矫正接收手续。接收会上,李现春副局长组织8名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并当场宣读了《社区矫正告知书》,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要服从大川司法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按时报到、请销假制度、教育学习、社区公益劳动等方面。此次集中接收会既方便了社区服刑人员,又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接受社区矫正的思想认识,使他们认识自身错误,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会,使社区服刑人员能充分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避免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