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接受汉源县大树镇中心小学申请,根据四川省审计厅的工作安排,对湖北援建汉源县“交支票”工程—汉源县大树镇中心小学搬迁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已于2016年7月18日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内容
新建大树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宿舍楼等。
(二)批复情况
2007年1月19日,本项目经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汉源县大树镇中心小学搬迁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汉发改投资〔2007〕18号)批准立项,建设规模2817.14平方米,估算投资300万元。
2009年9月18日,本项目经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树镇中心小学搬迁建设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的批复》(汉发改投资〔2009〕223号),调整后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为:总建筑面积3571.63平方米,估算投资为1007万元。资金来源为湖北宜昌对口援建资金784万元,瀑电补偿资金155万元,教育专项修建资金68万元。
(三)参建单位
该项目由宜昌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三峡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由宜昌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监理。
本项目于2008年12月19日由宜昌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施工择优比选文件。2008年12月26日经公开评选,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选,中选金额3,190,110.70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业主原为湖北宜昌市援建办,由于比选时建设用地未完全落实,只有教学楼主体地面以上框架结构,合同金额359.01万元(其中40万元为预留金)。2009年6月湖北援建办撤离汉源后,该工程由“交钥匙”转为“交支票”工程,移交汉源县大树镇中心小学建设。2009年7月,该工程重新进行了地勘和设计、规模调整,并重新进行了财政评审(含基础、学生宿舍、附属工程),财评控制价为713.39万元,由原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于2010年1月1日开工,2011年9月11日竣工验收,实际工期619天,超合同工期439天,主要原因是施工期间因大树镇政府规划设计调整,原地块重新规划,按调整后的规划重新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新增桩基等工程内容。
二、审计情况
汉源县大树镇中心小学搬迁建设项目送审结算造价为7,045,570.45元,经审计,审定结算造价为6,522,028.32元,审减金额523,542.13元,审减率7.43%。审减的主要原因是扣减现场实际情况与竣工图不一致的工程量及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综合单价计取有误,人工费调差方式修正等。其中:教学楼部分审减186,069.54元,宿舍楼部分审减51,155.99元,附属工程部分审减102,113.08元,材料、人工费调差审减184,203.52元。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