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6年省市平工资的公布,我市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工作全面展开。今年,我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为:一档(40%),月缴费基数2017元,月缴费金额403.4元,年缴费金额4840.80元;二档(60%),月缴费基数3026元,月缴费金额605.20元,年缴费金额7262.40元;三档(80%),月缴费基数4034元,月缴费金额806.80元,年缴费金额9681.60元;四档(100%),月缴费基数5043元,月缴费金额1008.60元,年缴费金额12103.20元。缴费时间为2016年7-12月,上半年新退休人员亦可计算养老金。
为全面落实好我市各类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作,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我局一是向县(区)下达相关文件,要求县(区)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在政务大厅社保窗口张贴《雅安市2016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指南》、向参保单位发放相关文件做好征缴业务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
目前,市本级缴费人员达195人,征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0万元。并为100余名退休人员核定基本信息、缴费数据。同时,个体参保人员将全面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从明年起实施代扣代缴。在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的情况下,征收窗口将迎来各项工作的高峰期,为此,我局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力争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