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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07-12 09: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推进雨城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日,雅安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雅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雅安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补贴管理办法》(雅住建发〔2016〕1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补贴工作的相关事宜。

《管理办法》规定了政府补贴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明确了以奖代补的条件、对象、期限、标准、申报材料以及拨付程序。奖补资金用于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符合增设条件的住宅,补贴时间暂定三年,即2016-2018年。此次奖励资金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地方财政给予每部电梯再补助5万元,增设电梯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备齐申报材料即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市住建局(房管局)申请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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