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拓展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开展“法律进重建、调解进项目”活动,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建项目人民调解室167个,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800余次,随手调处涉重建纠纷7000余件。
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八进”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组织普法讲座300余次,建立法纪教育基地16个,开展法治培训1564人次。
三是全面优化法律服务。全市1132个行政村(社区)安排法律顾问,律师提供辩护、代理案件1342件;公证机构参与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做好灾后重建民生公证工作,办理各类公证7003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0356人次,完成省下目标任务的1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