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将司法行政职能与扶贫攻坚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助力“扶贫攻坚”。
一是依托辖区内的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员等力量组建针对贫困村的法律服务小分队,采用“菜单式”普法的方式加强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确保每户农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并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群众信任、扎根乡土的优势,当好义务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联络员,解决法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秉承“扶贫工作落到哪里,人民调解就跟到哪里”的宗旨,做深做细,抓好贫困地区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工作。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春耕大忙”等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积极介入,调解先行,协同当地党委政府化解涉农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调解文化建设与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八进”有机结合,通过建立“调解文化墙”、“调解文化宣传栏”等形式在贫困村大力倡导“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矛盾纠纷化解理念。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职能,多方位拓宽法律援助服务面、降低法律援助受援门槛,助力贫困村“法律脱贫”。加大对贫困村法律援助帮扶力度,对贫困村的贫困户、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审查,直接受理。完善法律服务机构代受理法律援助制度,引导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对贫困村村民委托代理法律事宜主动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对符合受援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先受理,后补办手续,切实做到“应援尽援”,确保贫困村人员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是畅通公证绿色通道,对贫困村公证事宜减免收取公证费用,对行动不便的村民公证事宜提供上门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简易案件快速鉴定通道,对于因工致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民事自诉案件中伤害程度等级及伤残等级评定的简易案件,在接到委托后,原则上在1小时内完成受理,出具司法鉴定书的时间从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提速到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减免鉴定费用条件的“应减尽减”。
五是成立“一帮一”、“多帮一”安置帮教小组,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就业扶持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讲明获得救助扶持的条件、申请程序、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主动协调民政、卫计、教育、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动解决贫困“两类”人员生产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