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矛盾纠纷台帐,及时受理调解。2016年以来,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066件,成功调解1989件,成功率96.98%;防止民转刑11件,防止自杀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8人。
二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利用全国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系统,全面掌握服刑人员基本信息,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台帐,逐一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落实“一帮一”或“多帮一”措施。
三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工作以司法所为单位,组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走访,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活动、生活状况和近期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和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管教,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